【中獎名單公佈】喝奧利多抽家樂福萬元禮券
發布時間 2018/04/30

活動期間:2018 / 05 / 01 ~ 2018 / 06 / 30
活動通路:家樂福限定
活動辦法:
凡購買奧利多全系列商品任1件,將購買發票正本及明細於2018/7/11前(郵戳為憑)並註明 「姓名、電話、電子郵件、獎品郵寄地址」,以標準信封寄至100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30號 「奧利多活動小組收」,有機會抽中家樂福萬元禮券等獎項。頭獎須下載領獎信函,填妥資料 並再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活動獎項:
頭獎:家樂福禮券10,000元 (市價:10,000元,共1名)
貳獎:伯朗曼特寧一箱 (市價:600元,共30名)
*以上贈品價值請依各贈品販售商之官網建議售價為準
有效發票說明
1.發票為正本,且列有可辨識購買奧利多產品任1件品項之明細。
2.發票上記載之購買奧利多產品任1件品項時間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3.如兌獎發票無法清晰判定,有效兌獎資格之認定由主辦單位裁定。
抽獎時程
活動期間:2018/ 5/ 1-2018/ 6/ 30止
抽獎日期:2018/ 7/ 20
中獎公佈日期:2018/ 7/ 23前
獎項寄出日期:2018/ 8/10前
兌獎方式
1.所有中獎者名單將公告於金車官網【喝奧利多抽家樂福萬元禮券】活動網頁, 主辦單位同時以email方式通知中獎人。
2.頭獎中獎者下載本活動網站公告之領獎信函,頭獎中獎者須完整填寫領獎信函所需資料, 並提供中獎發票及購買明細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8/7/31前寄至金車公司 【100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30號 奧利多活動小組收】。
3.領獎信函及其他資料逾期寄回、郵件未實際到達,或資料不正確、不完整者,將視同放棄且 喪失中獎資格,不得請求主辦單位交付贈品或主張其他權利,主辦單位將不再進行通知亦 不替補。
奧利多活動小組專線:(02)2365-6551轉6182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00-17:00 (國定假日除外)
中獎名單
活動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由金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金車關係事業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2.本活動僅限設籍並居住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活動獎項寄送地址限台、澎、金、馬地區;發票正本經查驗後將不退還消費者
3.每人限一次得獎機會,所有中獎資格均需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為準,並為唯一憑據。
4.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活動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5.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狀況,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付一切相關責任。
6.中獎者基本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獎品郵寄地址)需填寫完整,因資料不完整、不清楚、有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與其聯繫者或贈品無法寄送,視為自動放棄得獎權利,不得請求主辦單位交付贈品或主張其他權利。如因個人因素導致贈品被退回,亦同。
7.參與活動之消費者,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8.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本活動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需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主辦單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申報;中獎者若係華僑、外國人或法人,不論中獎價值大小皆需先繳交中獎總價值機會中獎代扣稅額。持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則與本國人士相同稅則,並附上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同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0.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中獎者不得指定顏色、型號,贈品隨機出貨,不得轉讓,亦不能要求更換獎項或折換現金。贈品價值以贈品市價為準。
11.如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內容之權利,不遞補缺額;如原定獎項因缺貨等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活動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12.本活動贈品如於郵寄或運送中,造成損毀、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贈獎獎品如有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提供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中獎者因使用本獎項而導致任何事故,不需負任何賠償責任。
13.敬請保留所有郵寄掛號收據,以供日後查詢或核對。
14.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解釋、變更、暫停、取消及終止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事由者,將公佈於金車官網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15.如對本活動內容及領獎相關程序有任何疑問,請聯絡【奧利多活動小組】。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金車(志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2.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喝奧利多抽家樂福萬元禮券】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及聯繫使用。
3.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Email地址、獎品寄送地址等個人資料中識別類資訊。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 期間:本公司將自活動參與者參與本活動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12個月止。地區:台灣地區(包含台、澎、金、 馬)
5.對象:本公司、本公司關係企業、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相關人員。
6.活動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公司請求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7.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8.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參與者已了解活動本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了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搜集、處理、利用參與者個人資料。
活動通路:家樂福限定
活動辦法:
凡購買奧利多全系列商品任1件,將購買發票正本及明細於2018/7/11前(郵戳為憑)並註明 「姓名、電話、電子郵件、獎品郵寄地址」,以標準信封寄至100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30號 「奧利多活動小組收」,有機會抽中家樂福萬元禮券等獎項。頭獎須下載領獎信函,填妥資料 並再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活動獎項:
頭獎:家樂福禮券10,000元 (市價:10,000元,共1名)
貳獎:伯朗曼特寧一箱 (市價:600元,共30名)
*以上贈品價值請依各贈品販售商之官網建議售價為準
有效發票說明
1.發票為正本,且列有可辨識購買奧利多產品任1件品項之明細。
2.發票上記載之購買奧利多產品任1件品項時間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3.如兌獎發票無法清晰判定,有效兌獎資格之認定由主辦單位裁定。
抽獎時程
活動期間:2018/ 5/ 1-2018/ 6/ 30止
抽獎日期:2018/ 7/ 20
中獎公佈日期:2018/ 7/ 23前
獎項寄出日期:2018/ 8/10前
兌獎方式
1.所有中獎者名單將公告於金車官網【喝奧利多抽家樂福萬元禮券】活動網頁, 主辦單位同時以email方式通知中獎人。
2.頭獎中獎者下載本活動網站公告之領獎信函,頭獎中獎者須完整填寫領獎信函所需資料, 並提供中獎發票及購買明細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8/7/31前寄至金車公司 【100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30號 奧利多活動小組收】。
3.領獎信函及其他資料逾期寄回、郵件未實際到達,或資料不正確、不完整者,將視同放棄且 喪失中獎資格,不得請求主辦單位交付贈品或主張其他權利,主辦單位將不再進行通知亦 不替補。
奧利多活動小組專線:(02)2365-6551轉6182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00-17:00 (國定假日除外)
中獎名單
** 頭獎 ** | ||
家樂福禮券10,000元 (共1名) | ||
1 | 徐O鈞 | 高雄市小港區 |
** 貳獎 ** | ||
伯朗曼特寧一箱 (共30名) | ||
1 | 方O姍 | 桃園市平鎮區 |
2 | 陳O君 | 新北市土城區 |
3 | 朱O州 | 新竹縣湖口區 |
4 | 王OO祝 | 新北市三峽區 |
5 | 郭O輝 | 台南市東區 |
6 | 黃O翔 | 彰化縣永靖鄉 |
7 | 李O香 | 台中市大肚區 |
8 | 陳O志 | 高雄市鳳山區 |
9 | 鄭O成 | 台北市大同區 |
10 | 許O香 | 新北市新店區 |
11 | 林O婕 | 台中市西屯區 |
12 | 汪O如 | 新北市蘆洲區 |
13 | 陳O娥 | 高雄市鳳山區 |
14 | 紀O群 | 桃園市中壢區 |
15 | 蕭O科 | 嘉義市玉O路 |
16 | 林O浤 | 台中市大里區 |
17 | 李O利 | 高雄市燕巢區 |
18 | 洪O玉 | 台中市北區 |
19 | 盧O卉 | 新北市板橋區 |
20 | 黃O堯 | 台北市松山區 |
21 | 林O葳 | 桃園市楊梅區 |
22 | 劉O偉 | 高雄市茄萣區 |
23 | 吳O展 | 台南市安南區 |
24 | 許O鳳 | 新北市淡水區 |
25 | 林O宇 | 台中市北屯區 |
26 | 李O賢 | 台中市大雅區 |
27 | 潘O元 | 彰化縣和美鎮 |
28 | 沈O宜 | 台東縣卑南鄉 |
29 | 邱O嬅 | 高雄市前鎮區 |
30 | 何O裡 | 台中市沙鹿區 |
活動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由金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金車關係事業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2.本活動僅限設籍並居住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活動獎項寄送地址限台、澎、金、馬地區;發票正本經查驗後將不退還消費者
3.每人限一次得獎機會,所有中獎資格均需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為準,並為唯一憑據。
4.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活動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5.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狀況,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付一切相關責任。
6.中獎者基本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獎品郵寄地址)需填寫完整,因資料不完整、不清楚、有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與其聯繫者或贈品無法寄送,視為自動放棄得獎權利,不得請求主辦單位交付贈品或主張其他權利。如因個人因素導致贈品被退回,亦同。
7.參與活動之消費者,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8.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本活動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金額超過1,000元者,需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主辦單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申報;中獎者若係華僑、外國人或法人,不論中獎價值大小皆需先繳交中獎總價值機會中獎代扣稅額。持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則與本國人士相同稅則,並附上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同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0.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中獎者不得指定顏色、型號,贈品隨機出貨,不得轉讓,亦不能要求更換獎項或折換現金。贈品價值以贈品市價為準。
11.如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內容之權利,不遞補缺額;如原定獎項因缺貨等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活動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12.本活動贈品如於郵寄或運送中,造成損毀、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贈獎獎品如有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責任,均由該提供贈品廠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中獎者因使用本獎項而導致任何事故,不需負任何賠償責任。
13.敬請保留所有郵寄掛號收據,以供日後查詢或核對。
14.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解釋、變更、暫停、取消及終止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事由者,將公佈於金車官網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15.如對本活動內容及領獎相關程序有任何疑問,請聯絡【奧利多活動小組】。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金車(志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2.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喝奧利多抽家樂福萬元禮券】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及聯繫使用。
3.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Email地址、獎品寄送地址等個人資料中識別類資訊。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 期間:本公司將自活動參與者參與本活動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12個月止。地區:台灣地區(包含台、澎、金、 馬)
5.對象:本公司、本公司關係企業、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相關人員。
6.活動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公司請求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7.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8.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參與者已了解活動本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了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搜集、處理、利用參與者個人資料。